6月22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物流中心通过国家验收(11.6)
日期:2009-11-06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321 [db:来源]
开发区保税物流中心已于2008年12月26日获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联合同意批复,位于开发区第九大街以北,整体规划面积为22万平方米,现已建成3万平方米仓库,今年底将再建成5万平方米仓库。昨日四部委共同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赴开发区保税物流中心现场,对中心22万平方米的隔离围网、卡口和相关配套设施进行正式验收。联合验收小组认为,该中心22万平方米的隔离围网、卡口和相关配套设施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的暂行管理办法》和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的要求,实现了封闭式、信息化、集约化的监管模式,正式通过验收,并举行了揭牌仪式。
据悉,保税物流中心正式通过验收后,将可开展保税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开发区贸发局介绍,对进入保税物流园区的国内货物实行进区退税,不需实际离境,可实现当日完成。改变了保税区现行的离境退税方式,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该中心特有的口岸功能、出口退税等优惠政策,将便利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企业间的货物流转,避免了这些货物的“境外一日游”。同时,对国际分拨、配送、采购及国际中转等业务提供了操作平台,将有利地促进企业拓展新业务,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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