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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调整2012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日期:2012-11-06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321 [db:来源]
    近日国家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了2012年第38号公告,调整2012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目录,取消了部分货物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主要涉及铜、锅炉、汽轮机、水轮机及其他动力装置及电气设备。新公告自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按照加工贸易有关管理办法,加工贸易企业涉及自动进口许可证的商品如转内销的话,需报省级审批部门审批。新公告出台后,电气设备中的变压器不再属于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我市三星电子(山东)数码打印机有限公司加工贸易内销此项商品不再需要报省级审批,只需报我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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