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目前在方略保税物流中心平台上已聚集的中远等船公司海运箱
为了在公共平台上聚集更多国际化物流服务的优势,让方略保税物流中心更好地发挥出促进进出口业务活动开展的重要作用,近日,集团保税物流运营事业部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公司所属青岛、西安等公司在集团保税物流中心联检办公大楼预签订了《船公司集装箱内陆还箱点协议》。
根据协议,以后该船公司进入内地的海运箱将在我集团聚集流转,我集团将可以直接利用此箱便捷地开展进出口活动:当内陆企业货物出口时,该船公司可以把我中心当作交割地在此装箱办理手续,然后给我中心签发出口货物海运提单,下游企业可从我中心提货;当国内企业进口商品时,可要求对方签发货物目的港为山西方略国际陆港的提单,然后凭单可在我中心提货,而不是在港口提货。这样做的好处是进出口企业将以我中心为进出口商品的交割地,而不是以港口,其责任划分将以我处为界线,为此国内进出口企业的风险将大大降低,同时客户因原有操作模式带来的调箱成本、到港口二次拆装箱费用都将有效避免。
此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方略陆港完全具备了同国内沿海港口一样的国际化港口综合服务优势,使我保税物流中心“境内关外”的国际陆港优势将更加凸显,为客户服务的效能将大大提高。
此协议签订后,我们将以与中国远洋合作为开端,通过进一步吸引MSK(马士基)、CMA(法国达飞轮船有限公司)、MSC(地中海航运)等更多国际知名的船公司在我处设立海运箱还箱点,从而为客户开展业务提供更多更好的选择,进而带动我市及周边经济社会的开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