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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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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七条”支持我省煤炭供给侧改革
日期:2016-06-2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226

2016061513: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6年,我省要确保各金融机构对省属七大煤炭集团不发生抽贷行为,力争全年煤炭行业融资量不低于上年。这是614日记者从省政府金融办出台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实施细则》中获悉的。该细则是《山西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下的细则之一。

  为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全力支持优质煤炭企业融资脱困,有效降低金融杠杆,防范和化解煤炭领域金融风险,省政府金融办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上述实施细则。细则分别从保规模、争增量、扩直融、优结构、盘存量、促创新、压不良7个方面对金融支持煤炭供给侧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重点突出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用足、用活国家政策,为全省煤炭行业企稳回升注入强大的金融活力。

  “金融七条”为: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对煤炭行业支柱性、战略性地位的认识,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原则,争取各金融机构总部支持,对技术设备先进、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优质煤炭企业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力争2016年煤炭行业融资量不低于上年。

  对主动去产能、有一定清偿能力的优质煤炭企业,可在做好贷款质量监测和准确分类的同时,实施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措施,优先予以支持,2016年对省属七大煤炭集团不发生抽贷行为。

  支持煤炭企业加大直接融资力度,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融取低成本资金,利用永续债等债务工具补充资本金,通过并购债、债贷联动以及债贷基组合等新型融资产品募集资金,推动煤炭企业2016年债券市场融资量不低于上年。支持煤炭企业推进资产证券化,已上市公司再融资、定向增发,鼓励大型煤炭集团下属子公司“新三板”挂牌融资。

  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债转股、并购贷款、定制股权产品等方式,支持煤炭企业重组债务,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杠杆率,进一步增强融资能力。2016年开展美锦集团“债转股”试点工作。

  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煤炭企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推动煤炭企业借助中国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盘活应收账款存量资金,缓解资金压力。

  推动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大力发展能效信贷,扩大排污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等业务,支持煤炭企业节能环保改造、转型升级。

  支持金融机构用足用好现有不良贷款核销和批量转让政策,加快核销和批量转让进度,加快推进债务处置,力争做到应核尽核;鼓励资产管理公司优先处置煤炭行业金融不良资产,提高煤炭企业再融资能力,力争2016年年底全省不良贷款率同比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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